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华中师范大学附小异地共建幕墙工程(项目名称)已由洪发改字[2013]166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武汉新十建筑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 自筹 ,招标人为 武汉新十建筑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为中乾立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武汉市洪山区洪山街南湖村。
建设规模:面积约1000㎡ 。
工程概算:约100万元; 计划工期: 35日历天;
招标范围:图纸范围内幕墙工程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是在中国境内合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税务登记证;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或建筑幕墙设计与施工叁级及以上资质;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建筑工程类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项目部组成人员五大员齐全;项目经理在近三年至少完成过一项与该工程类似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及竣工验收报告);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提供近2年(2013、2014)财务审计报告;
3.3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证明;
3.4 本次资格预审 不接受 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 评审制(有限数量制) 。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请申请人于2016年 3 月 23日至2016年 3 月2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30 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6:30时(北京时间,下同),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本公告中申请人资格要求规定的资料原件及复印件一套到中乾立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武汉市洪山区珞狮南路519号明泽丽湾2栋9层03号)进行原件审核,申请人只有在原件审核合格后才有资格购买资格预审文件。
5.2 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 200 元,售后不退。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6 年 4 月 5 日上午 9时30分前,地点为中乾立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武汉市洪山区珞狮南路519号明泽丽湾2栋9层03号)。
6.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在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乾立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网 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武汉新十建筑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中乾立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武汉市新洲区刘集街388号 地 址:(洪山区珞狮南路519号明泽丽湾2栋9层03号)
邮 编: 430070 邮 编: 430070
联 系 人: 刘 工 联 系 人: 邹 工
电 话: 15172438858 电 话: 027-87227321
2016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