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决定废止的招标投标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目录
2020-05-06 1120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18号,2004年08月30日起实施)

 

为了更好地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性和严肃性,在招标投标法规清理工作的基础上,经商有关部门同意,并经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办公会议讨论通过,决定公布《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决定废止的招标投标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目录》(共废止13个文件)。

附件: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决定废止的招标投标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目录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马凯

二○○四年八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