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建部日前发文,决定试行网上办理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注册。自2016年10月20日起,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注册试行网上申报、受理和审批。
省级住房城乡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要按照本通知要求,对提供或者出具虚假申请材料的房地产估价师和房地产估价机构,依法予以处罚,记入信用档案并向社会公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此次提出实行网上申报并强调严厉打击房产估价机构不法行为,与近期住建部提出打击违法中介系列政策部署一脉相承。
值得注意的是,此次调整所依据的《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修改<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管理规定>等11个部门规章的决定》中,还对
1《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管理规定》
2《注册监理工程师管理规定》
3《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
4《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办法》
5《注册房地产估价师管理办法》
6《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
7《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认定办法》
8《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
9《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
10《城乡规划编制单位资质管理规定》
11《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作出了多处重大调整。
比如甲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城乡规划编制单位甲级资质由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规划主管部门审批等修改内容依据的正是国务院此前发布的政府权责清单以及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许可事项。其中涉及住建部及住建系统清单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