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重点领域发展规划与政策7
2022-05-17 405

长江经济带发展

一、基本原则

(一)江湖和谐、生态文明:建立健全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和水资源管理制度,强化长江全流域生态修复,尊重自然规律及河流演变规律,协调处理好江河湖泊、上中下游、干流支流等关系,保护和改善流域生态服务功能。在保护生态的条件下推进发展,实现经济发展与资源环境相适应,走出一条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道路。

(二)改革引领、创新驱动:坚持制度创新、科技创新,推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先行先试。健全技术创新市场导向机制,增强市场主体创新能力,促进创新资源综合集成。建设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现代市场体系,不搞“政策洼地”,不搞“拉郎配”。

(三)通道支撑、协同发展:充分发挥各地区比较优势,以沿江综合立体交通走廊为支撑,推动各类要素跨区域有序自由流动和优化配置。建立区域联动合作机制,促进产业分工协作和有序转移,防止低水平重复建设。

(四)陆海统筹、双向开放:深化向东开放,加快向西开放,统筹沿海内陆开放,扩大沿边开放。更好推动“引进来”和“走出去”相结合,更好利用国际国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形成全方位开放新格局。

(五)统筹规划、整体联动:着眼长远发展,做好顶层设计,加强规划引导,既要有“快思维”、也要有“慢思维”,既要做加法、也要做减法,统筹推进各地区各领域改革和发展。统筹好、引导好、发挥好沿江各地积极性,形成统分结合、整体联动的工作机制。

二、战略定位和发展目标

(一)战略定位

根据《长江经济带发展规划纲要》,长江经济带的四大战略定位是:生态文明建设的先行示范带、引领全国转型发展的创新驱动带、具有全球影响力的内河经济带、东中西互动合作的协调发展带。

——京津冀整体功能定位:以首都为核心的世界级城市群、区域整体协同发展改革引领区、全国创新驱动经济增长新引擎、生态修复环境改善示范区。

(二)发展目标

到2020年,生态环境明显改善,水资源得到有效保护和合理利用,河湖、湿地生态功能基本恢复,水质优良(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达到75%以上,森林覆盖率达到43%,生态环境保护体制机制进一步完善;长江黄金水道瓶颈制约有效疏畅、功能显著提升,基本建成衔接高效、安全便捷、绿色低碳的综合立体交通走廊;创新驱动取得重大进展,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投入强度达到2.5%以上,战略性新兴产业形成规模,培育形成一批世界级的企业和产业集群,参与国际竞争的能力显著增强;基本形成陆海统筹、双向开放,与“一带一路”建设深度融合的全方位对外开放新格局;发展的统筹度和整体性、协调性、可持续性进一步增强,基本建立以城市群为主体形态的城镇化战略格局,城镇化率达到60%以上,人民生活水平显著提升,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实现脱贫;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取得重要进展,协调统一、运行高效的长江流域管理体制全面建立,统一开放的现代市场体系基本建立;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大幅提升,基本形成引领全国经济社会发展的战略支撑带。

到2030年,水环境和水生态质量全面改善,生态系统功能显著增强,水脉畅通、功能完备的长江全流域黄金水道全面建成,创新型现代产业体系全面建立,上中下游一体化发展格局全面形成,生态环境更加美好、经济发展更具活力、人民生活更加殷实,在全国经济社会发

展中发挥更加重要的示范引领和战略支撑作用。

三、空间布局

按照“生态优先、流域互动、集约发展”的思路,《长江经济带发展规划纲要》提出了“一轴、两翼、三极、多点”的空间布局要求:

“一轴”是指以长江黄金水道为依托,发挥上海、武汉、重庆的核心作用,以沿江主要城镇为节点,构建沿江绿色发展轴。

“两翼”是指发挥长江主轴线的辐射带动作用,向南北两侧腹地延伸拓展,提升南北两翼支撑力。

“三极”是指以长江三角洲城市群、长江中游城市群、成渝城市群为主体,发挥辐射带动作用,打造长江经济带三大增长极。

“多点”是指发挥三大城市群以外地级城市的支撑作用,以资源环境承载力为基础,不断完善城市功能,发展优势产业,建设特色城市,加强与中心城市的经济联系与互动,带动地区经济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