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关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论述摘编》
2026-05-18 10

领导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要带头贯彻民主集中制,严格执行领导班子议事决策规则,完善并落实“三重一大”决策监督机制,不要搞个人专断、“一言堂”,不要搞个别授意、私下交易。要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服从组织决定和组织分工,按照党中央精神和集体决策在职责范围内履行职责,不要在落实集体决定中擅自改变集体决定,不要把个人意见强加给集体、组织或他人,不要插手干预不属于自己分管领域或者应该回避的工作事项。

新征程上,全面从严治党要更好发挥政治引领和政治保障作用,更好推进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必须把促进全党牢记“三个务必”、践行党的宗旨作为根本指向,把从严管理监督和鼓励担当作为高度统一起来,从而锻造更为坚强的领导力量,凝聚更为广泛的奋斗力量。全面从严治党的目的不是要把人管死,让人瞻前顾后、畏首畏尾,搞成暮气沉沉、无所作为的一潭死水,而是要通过明方向、立规矩、正风气、强免疫,营造积极健康、干事创业的政治生态和良好环境。坚持责任上全链条,压实各级党委(党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各级纪委的监督责任,推动各级党委(党组)书记扛起第一责任人责任、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切实担负“一岗双责”,让每名党员、干部行使应有权利、履行应尽责任,做到权责对等、失责必问,压力层层传导,责任环环相扣,切实增强管党治党的责任感使命感,巩固发展全党动手一起抓的良好局面。

民主集中制是我们党的根本组织原则和领导制度。民主集中制包括民主和集中两个方面,两者互为条件、相辅相成。要坚持科学决策,就必须充分发扬党内民主、集中全党智慧。中央政治局的同志要带头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参与党中央研究重大决策时要认真思考,充分发表意见;对工作中了解到的真实情况,要及时客观全面反映上来,不能只报喜、不报忧。在分管领域和主政地方,要注重发扬民主,鼓励大家畅所欲言;要善于正确集中,把符合事物发展规律、符合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正确意见提炼出来,作出科学决策。对违反民主集中制的错误行为,要及时发现、坚决纠正。

在国家治理体系中,我们党居于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地位。要保证权力正确行使、规范运行,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就必须切实做到党和国家事业拓展到哪里、党的建设就覆盖到哪里。新时代党的建设是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党的各项建设同向发力综合发力的系统工程,必须以党中央关于党的建设的重要思想、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为根本遵循,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和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用系统思维、科学方法推进管党治党内容全涵盖、对象全覆盖、责任全链条、制度全贯通,进一步健全要素齐全、功能完备、科学规范、运行高效的全面从严治党体系。

健全主体明确、要求清晰的责任体系。全面从严治党是全党的共同责任,必须分层分类建立健全责任体系,以明确责任、压实责任推动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知责、担责、履责。

要围绕加强对管党治党的领导、选好用好干部、强化权力运行监督制约、维护群众利益等,明确党委(党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围绕高效监督、从严执纪、精准问责等,明确各级纪委的监督责任;围绕抓好班子、带好队伍、推动落实,明确党委(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结合职责任务分工,按照“一岗双责”要求,明确领导班子其他成员的管党治党责任;围绕严于自律和互相监督、互相提醒帮助,结合党员、干部岗位特点和工作实际,明确党员、干部的具体责任。要健全精准科学的问责机制,层层传导压力,以责任主体到位、责任要求到位、考核问责到位,推动管党治党责任落实到位。

一个地方和部门全面从严治党局面如何,关键在于党组织和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是否尽到了责任。这个问题我强调了多次,但有些人还是不往心里去。有的对全面从严治党表态拥护多、主动抓得少,对一些问题心知肚明却装聋作哑。有的班子成员、职能部门认为“两个责任”就是党委、纪委两个书记的事,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管党治党责任重大,没有哪个党组织和领导干部可以置身事外。党委要主动抓、主动管,不能用纪委的监督责任代替自身的主体责任,更不能放弃责任、一推了之。纪委要把专责监督履行好,聚焦主责、干好主业,既不能去行使党委和政府的职权,也不能代替职能部门去抓监管。各责任主体都要知责、担责、履责,不能当“好好先生”,为了所谓个人形象,任由党的形象和人民利益受损害。

高质量发展需要高质量党建来引领。要树立正确用人导向和工作导向,引导各级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践行正确政绩观,增强本领、担当作为、争创佳绩。要巩固拓展党纪学习教育成果,坚持党性党风党纪一起抓、正风肃纪反腐相贯通,完善权力配置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机制,持续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持续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推动干部在遵规守纪、清正廉洁的前提下大胆干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