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今日晨读《习近平用典》,其中“一花独放不是春”所蕴含的包容胸襟,与“物之不齐,物之情也”体现的客观清醒,令我深受触动。对于司法鉴定人员而言,这两句古语恰如我们在复杂工程纠纷中前行的“指南针”——既指引我们涵养全局视野,又提醒我们恪守专业边界。
“一花独放不是春”,启示我们需树立全局思维。鉴定工作绝非单一的算量计价,而是要将技术、法律、合同与履约事实紧密结合。面对双方各执一词的争议与残缺不全的资料,我们不能陷入“盲人摸象”的局限,唯有让技术逻辑与法律规则深度融合,才能锚定客观公正的结论。
“物之不齐,物之情也”,则提醒我们要尊重差异、守住边界。每个工程都有其独特性与争议点,作为鉴定人,我们的核心职责是提供专业技术支撑,而非越俎代庖替法官作出法律裁判。遇到事实不清的情形,绝不能为了追求“整齐”的数字而强行推断,而应通过出具选择性意见等方式,清晰划分技术问题与法律责任的边界。
在未来的工作中,我将带着这份古典智慧,以全局视野全面审查证据,以客观清醒恪守专业底线,在毫厘之间探寻事实真相,努力成为一名既懂造价又通法律、既守底线又有担当的复合型鉴定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