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水利工程信息化项目招标评标办法
2020-05-06 1880
 

    为规范全省重点水利工程信息化项目招标评标工作,充分体现“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省重点水利工程信息化项目招标投标工作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一、投标人资格审查
项目法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应对投标人资格进行严格审查。资格审查采取预审的方式,只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潜在投标人才能参与投标。
(一)资格预审
资格预审由资格预审小组负责。资格预审小组由项目法人、招标代理机构的代表及随机抽取的相关专家(共3~5人)组成,厅招标办对资格预审工作进行监督。资格预审采取合格制或者有限数量制的方法。
1、合格制
凡符合审查标准的申请人均通过资格审查。
2、有限数量制
当投标申请人数量较多(超过7家)时,要求通过的资格审查的投标人数量为7家。确定投标人的方法原则上采取随机抽取法,如招标工程技术、内容复杂,实施难度大等特殊情况,对投标人有特殊要求的,可采取综合评分。
①随机抽取法
由资格审查小组根据初步审查的结果,按照招标代理单位关于随机抽取的程序和方法,从通过资格预审审查的投标申请人中产生7家投标人。
②综合评分法
资格预审小组根据审查的标准和程序,对通过初步审查和详细审查的资格预审文件进行量化评分,按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通过资格审查的申请人。
量化评分标准参考本评标办法制定,可根据工程实际情况作相应调整,评分标准应报厅招标办审查备案。
(二)审查的主要内容
1、投标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等。
2、拟派出的项目主要管理人员资格证书、职称证书。
3、企业的相关财务资料。包括企业近三年来的财务审计报告、金融资信等情况。
4、企业的同类工程业绩或者技术难度、工程规模高于招标工程的业绩等。同类业绩根据项目不同分为水雨情系统、工程监控、通讯系统、视频会议系统和软件开发等,且工程业绩为近三年(从资格预审之日向前推算)有效。
资格预审时,要对投标人的ISO系列质量体系认证证书、工商行政管理等部门的奖励等证书原件进行审查和登记,作为评标时的评分依据。如资格审查时未提供资料原件,其在投标文件中的所附的复印件不能作为评分的依据。
二、评标
(一)组建评标委员会
1、项目评标委员会是在厅招标办的监督下,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委派的代表及评标专家临时组建的评标组织,负责招标的评标工作。成员人数为5人及以上单数(含5人),其中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委派的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工程技术或经济方面的代表1人,其余成员为从湖北省评标专家库水利子库中随机抽取的信息化专业的专家。
2、项目评标委员会从评标专家库中抽取的评标专家中推举1名主任委员,主持评标工作,其他任何单位(组织或个人)不得干涉主任委员的产生。
(二)评标原则
评标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
(三)评标程序
1、熟悉招标文件和评标办法;
2、投标文件的符合性审查;
3、投标文件的技术评审;
4、投标文件的商务评审;
5、澄清投标文件的疑问;
6、完成评标报告,推荐中标候选人。
三、评标方法
1、先按招标文件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初审,然后对通过符合性初审的投标文件进行综合评议。
2、项目评标委员会应在评标结束后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并按综合评分分数从高到低的顺序或者随时机抽取的结果,对推荐的前三名中标候选人进行排序,提出中标候选人推荐意见。
3、招标人应根据项目评标委员会提交的《评标报告》,从被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中确定中标人。招标人应将招标工作的书面报告按程序报厅招标办备案,拟中标人在湖北水利网公示5天无异议后,厅招标办办理中标备案手续。
四、评标办法
单项合同估算价(或最高限价)低于80万元的建设项目,原则采取随机抽取法确定中标单位;超过80万元的项目,可采取随机抽取法或者综合评分法确定中标单位。
(一)随机抽取法
随机抽取法的方法如下:
1、招标代理机构发布招标公告,在公告中明确对投标人的资格、业绩等方面的要求,项目法人确定的最高限价和有效报价的范围。
2、由项目法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在有关部门的监督下,严格资格审查,原则上保证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都有能力完成招标项目。资格审查的内容包括潜在投标人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等。只有通过资格审查并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才能参与投标。
3、随机抽取中标候选人的活动按照下列程序公开进行:
(1)由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并按规定按时递交。
(2)技术方案按照综合评分办法中的要求编制暗标进行技术方案审查,技术方案暗标现场编号,通过技术方案审查的投标人可进行下一步程序。
(3)根据资格审查的结果,每个投标人公开随机抽取一个号码球,并现场公布每个号码所对应的投标人。投标人抽取的号码球的号码代表投标人随机抽取确定中标人的顺序。
(4)由投标人代表按照顺序随机抽取与投标人等同数量的号码球。随机抽取的第一、第二、第三号码球的号码,即为第一、第二、第三中标候选人。
(二)综合评分法
综合评分由商务部分和技术部分组成,满分为100分。
商务部分由投标报价、报价合理性、项目机构设置、企业信誉、企业业绩和投标文件的完整性响应性6部分组成,共68分。
技术部分的投标文件为暗标形式。技术部分由技术方案、售后服务、技术服务、控制工期4部分组成,共32分。
 
商务部分(满分68分)
1、投标报价得分(48分)
(1)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方法
当采取最高最低限价法时,采用投标人有效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
当设置标底时,采取标底的85%~110%(含界值)范围内的有效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
有效投标报价是指投标人的投标文件通过评标委员会的初审后,进入详细评审的投标人的报价。如果投标文件未能进入详细评审,其投标报价为无效投标报价。
对于经评标委员会评审,认为不合理的报价,或者经评标阶段初审认定为无效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报价不参与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2)报价得分计算法
投标报价基准分48分。
    a、投标报价低于评标标底的,其得分计算式为:
     F=48-〔(C-B)/C〕×1×100     
    b、投标报价高于评标标底的,其得分计算式为:
     F=48-〔(B-C)/C〕×1.5×100  
以上公式中:B-投标报价,C-评标基准价,  F-投标报价得分
2、投标报价合理性(2分)
分项报价表汇总与总报价相符,无漏项且单项报价合理(2分);
单项报价不合理,每1处扣0.5分,最多扣2分;如漏项(与招标文件发出的招标工程量比较),每漏一项扣0.5分,最多扣2分。
分项报价表汇总与总报价不符(得0分)。
3、项目机构设置(6分)
(1)项目经理资历构成(3分)
项目经理承担过类似工程,且具有①本科及以上学历②项目经理证书③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以上均需出具有效证明材料)(3分)。如每缺一项扣1分,扣完为止。
(2)技术负责人资历构成(1分):
技术负责人具有信息化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承担过类似工程的施工(1分),否则该项不得分。
(3)项目管理人员组成(1分)
项目管理人员专业、资历构成及年龄结构配置合理(1分),否则相应扣分。
(4)项目单位从事过相关领域的研究工作,且获得省级及以上奖励的得1分,否则不得分。
4、企业信誉(5分)
(1)企业财务状况(1分)
有近三年内的财务状况报告及审计报告,且财务状况良好得1分,否则不得分;
(2)金融机构资信等级证明(1分)
具有AAA得1分;AA得0.5分,其他不得分。
(3)重合同守信用(2分)
当年或上一年度获得省级政府或省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授予的重合同守信用称号(2分),市(州)级政府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授予的重合同守信用称号(1分),否则不得分。
(4)质量体系认证(1分)
通过ISO9001质量认证,且开标之日在有效期内(1分),否则不得分。
5、企业业绩(5分)
(1)具有软件认定证书的(1分);
(2)具有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证书,且开标之日在有效期内(1分);
(3)独立开发的水利信息化软件获得了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根据项目不同,分为:水雨情系统、工程监控、通讯系统、视频会议系统和软件开发等(1分)。出具与招标项目不同类别证书的不得分。
(4)近三年(从资格预审之日向前推算)已实施的水利水电工程建设信息化项目获得水行政主管部门主持的验收,结论达到合格及以上标准,并有项目法人出具的满意证明文件的,每一个项目加1分,最多加2分。
6、投标文件的完整性、响应性(2分)
投标文件未出现涂改,内容按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并完全采用招标文件中提供的各种格式(2分)。对投标文件中出现涂改或内容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每出现1处扣0.5分,直至扣满2分为止。
如投标企业存在不良行为记录并被湖北省水利厅认定的,每出现一次,在所得总分的基础上扣2分(最多扣6分)。
技术部分(此部分投标采用暗标,满分32分)
(一)暗标编制办法
(1)基本要求
1、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必须使用本办法和招标文件规定使用的格式。如未按照要求编制,使其投标文件有别于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其投标文件将作为废标处理。
2、投标文件必须版面整洁、字迹清楚、不许涂改,不得作任何标识或暗示该投标人单位名称或人员姓名的标记,也不得采用任何不符合常规、有别于其它投标人的特殊做法。
3、招标代理机构出售招标文件时,将要求投标文件所用的封面和文本所用纸张样品一并向招标单位发出。
(2)纸张及封面要求
1、投标文件的第1页(封面)、第3页和最后一页(封底)均为不透明的210g白色铜版纸空白页,第2页和正文部分为70g的白色打印纸。
2、投标文件的封面格式由招标代理单位统一制订。
(3)文本及排版要求
1、标题(不分级)统一采用3号简写黑体字,正文统一采用4号简写仿宋字;文字段落行距为“单倍行距”,字符间距为“标准”,页边距为上、下各2.54厘米,左、右各3.17厘米。
2、设有表格和插图的,一律使用电脑绘制,黑色打印,表格和插图内的字体为小4号仿宋字。表格边框和内框线全部用1磅实线;投标文件不设目录和页码,页眉和页脚处不得作任何标示;编写顺序要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顺序编写。
3、文本一律采用黑色打印,不得出现手写。
4、投标文件中所有内容均不得出现除黑色以外的其他颜色的字样、图样,不得出现艺术形式的字体、线条和图形。
(4)装订及密封要求
1、投标人在投标文件的第二页上写明投标人的名称、联系方式及所投标段的合同名称和合同编号,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和法人代表(或委托人)签名。在提交投标文件前,必须使用双面胶将前3页的周边封贴牢固。
2、投标文件除在封面指定的封闭位置填写企业名称并加盖公章和法人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印章(或签字)及要求的相关人员章外,其他部位一律不得出现任何有关投标单位的信息(如单位名称、人员姓名、获奖情况等)及任何暗示性文字或标记。
投标文件的装订必须统一按普通书本的装订方式进行装订,不允许出现活页。技术标的全部内容采用双面印制,并装订为一本。
(二)技术方案评分标准
1、技术方案(24分)
(1)设备主要性能指标(10分)
设备性能、质量、技术参数,系指招标文件技术条款中列出的有关技术指标。
设备性能、质量及技术参数、性能指标均能满足或高于招标文件要求(10分),低于招标文件要求的,每一处(件)扣2分,直至扣完为止。
主要设备投标报价中的单价超过3万元性能、质量、技术参数及性能指标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作废标处理。
(2)货物组件(含软件)的配置(4分)
①货物组件全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得4分;
②货物组件未全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每一处(件)扣1分,直至扣完为止。
(3)技术(实施)方案(10分)。按下列标准累计计分:
①满足招标文件的全部要求,同时兼顾信息化建设整体规划,符合工程实际且切实可行(3分);
②设备组织供应计划科学、合格,且有详细的进度安排,保证措施可靠(2分);
③质量、安全、环保措施全面、可行(2分);
④测试计划及验收方案全面、具体(2分);
⑤技术服务项目完整,有明确的内容及处罚措施(1分)。
2、售后服务(3分)
对技术培训措施以及技术升级(主要针对软件)的阐述(3分),否则相应扣分。
3、技术服务(3分)
提供了完整的技术服务项目,并有明确的内容的得3分,否则相应扣分。
4、控制工期(2分)
交货期满足招标文件总工期和各控制性工期要求,有保证按招标文件进度要求完成工程的具体措施(2分),否则不得分。
5、得分计算
评标得分中的报价得分由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计算,待评标专家评标完成后交评标委员会中经济方面专家进行复核,评标专家不需单独计算投标企业报价得分。投标单位的最终得分为去掉评委评分的最高分和最低分之后,余下评分的算术平均值(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
五 开标及评标监督
省水利厅派员对资格审查、开标和评标进行全过程监督,监对每位评委的评分结果进行复核。对评标过程中发现的的违规行为,可立即责令改正,必要时可做出包括暂停评标以及宣布评标无效的决定。对在评标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评委,将从省评标专家库水利子库中清除,通报所在单位。
参加评标会的人员,除评标专家,省综合招投标中心、省水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人员和招标代理单位的工作人员(2~3人)外,其他人员不得参加评标会议。
六  本办法适用于湖北省水利厅直接负责招标投标监督管理的水利工程建设信息化项目招标评标,市(州)监管的项目可参照执行。
如因技术、内容复杂,实施难度大等特殊情况对投标人有特殊要求的,经省水利水电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同意后,可另行制定评标办法。
七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