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基本规定
投标人提交的暗标部分必须单独装订,并使用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
暗标投标文件必须版面整洁、字迹清楚、不许涂改,不得作任何标识或暗示该投标人单位名称或人员姓名的标记,也不得采用任何不符合常规、有别于其它投标人的特殊做法。
如未按照要求编制,使其暗标有别于其他投标人的,其投标文件将作为废标处理。
2、纸张及封面要求
暗标投标文件的第1页(封面)、第3页和最后一页(封底)均为不透明的210g白色铜版纸空白页,第2页和正文部分为70g的白色打印纸。
(暗标投标文件的封面、封底、文本所用纸张样品由招标代理机构出售招标文件时一并向投标人发出。投标文件的封面格式由招标人统一制订。)
3、文本及排版要求
编写内容和顺序:要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内容和顺序编写。
目录设置:目录标题采用3号简写黑体字,内容显示页码,页码右对齐,起始页从正文开始,目录页不设置页码。格式选用正式,显示级别为3级。
标题设置:最多分三级,按照1、1.1、
正文设置:统一采用4号简写仿宋字;文字段落行距为“单倍行距”,字符间距为“标准”。
页面设置:页边距为上、下各2.54厘米,左、右各3.17厘米。方向为纵向。不设置页眉和页脚。
表格设置:表格一律使用电脑绘制,黑色打印,内框线全部用1磅实线,表格内的字体为小4号仿宋字。
插图设置:所有插图一律居中显示,插图内不得出现任何有暗示性的标识,如:单位名称、图案、人员姓名、类似项目名称等。
施工组织设计一律采用黑色打印,不得出现手写。
投标文件中所有内容均不得出现除黑色以外的其他颜色的字样、图样、表格。
4、装订及密封要求
投标人在投标文件的第二页上写明投标人的名称、联系方式及所投标段的合同名称和合同编号,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和法人代表(或委托人)签名。在提交投标文件前,必须使用双面胶将前3页的周边封贴牢固。
投标文件除在封面指定的封闭位置填写企业名称并加盖公章和法人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印章(或签字)及要求的相关人员章外,其他部位一律不得出现任何有关投标单位的信息(如单位名称、人员姓名、获奖情况等)及任何暗示性文字或标记。
投标文件的装订必须统一按普通书本的装订方式进行装订,不允许出现活页。暗标投标文件的全部内容采用双面印制。